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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师范大学2010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
来源:浙江师范大学 2010-7-13 【字体:小 大】
浙江师范大学2010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

一、报考条件

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(一般应有学位证书)的在职人员。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。

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,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(省级人事部门资格审查可在复试时统一进行)。

非政府部门人员,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,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%。

二、报名

1、报名方法: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。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,通过互联网登录各省指定的报名网站(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网站为http://www.zjzs.net/),按要求填写、提交报名信息。考生网上报名成功,系统将自动生成《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》。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,持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的《资格审查表》(不需盖章)和有效身份证件,到各省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、确认报名信息,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,不得更改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。所有考生都须上网报名后方可照相(现场确认)。考生可在工作所在省报名。

(注:网上报名填写所在院系时,请看:“六、培养方向 括号里的所在院系”。)

2、网上报名时间:2010年7月2日—10日。

3、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:具体见各省有关通知,考生可以就近选择,但须与网报时选择的现场确认考点一致。浙江省的考点有:浙工大、宁大、浙师大。

浙江师范大学现场确认报名点安排:

2010年7月15日(8:30—15:00)在温州市教师教育院(温州市蒲中路155号,15日在温州点报名,只接受报考浙江师范大学的考生报名);

2010年17日—19日在浙江师范大学校本部行政中心(请注意:16日浙师大点不进行现场确认)。

4、报名考试费:240元(每门科目80元)。政治理论考试费在复试时另行收取。

5、资格审查:考生须将现场确认时打印的《资格审查表》(先复印,一式三份)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(或档案管理部门),核准表中内容、填写推荐意见,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,然后在接到我校复试通知时,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(一式二份)、相关学历、学位证书交我校研究生(论坛) 学院进行资格审查。如考生持境外学历、学位报考,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,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。

特殊审查要求见报考条件。

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规定: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,招生单位不予录取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

三、入学考试

1、考试时间:2010年10月30日、31日(详见准考证)。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、身份证件。

2、考试地点:在各报名点参加考试(具体见准考证)。

3、考试科目:英语(论坛)、公共管理基础、综合知识(语文、数学、逻辑)、政治理论,共计4门。其中,英语、公共管理基础、综合知识3门全国联考;政治理论由我校在联考科目成绩合格后另行组织(一般在复试时进行)。

4、参考书目:《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》(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);《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》(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,2010版)。

有关参考书可向金华枫林晚书店购买,联系人:陈吉平,联系电话:0579-82283921、82283922。

5、复试:综合面试。具体时间、地点待联考后另行通知。

四、录取与入学

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,结合考生的实际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招生原则,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、确定录取名单,并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核。

2011年春季入学,学习期间不转档案、人事、工资、户口关系,食宿自理。

提醒:公共管理硕士不得跨省调剂录取。

五、学习年限与学费

学习年限为2.5-5年,一般为2年半。学费(含学位论文指导和答辩费)共30000元。

六、培养方向

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MPA培养方案的要求,2010年我校MPA的培养方向为:1、政府管理、医疗卫生管理及高校学生管理(思政)(浙师大法政学院);2、教育管理(浙师大教师教育学院);3、文化事业管理(浙师大人文学院);4、交通管理(浙师大工学院);5、村镇建设(浙师大经济管理学院)。

七、学习方式

采取半脱产和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,利用双休日或一年集中几次学习。课程学习与科研、社会实践等方面紧密结合,至少修满 44 个学分。学位论文在导师组指导下撰写。论文要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,其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,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。

八、学位授予

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,成绩合格,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校组织的答辩,经校 MPA 教育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,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,授予公共管理硕士 (MPA) 专业学位,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。

九、特别资讯

我校于2011年招收双证(发专业学位证书的同时,还发毕业证书)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,于每年的10月份网报、11月12日前后现场确认,次年1月参加研究生招生联考(同普通研究生招生考试是一起的)。考试科目为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。报考双证MPA考生的资格为: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;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,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,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;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。报名考试地点须选择3307金华市考点。

十、招生咨询

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,邮编:321004 网址:http://yjsb.zjnu.net.cn

浙江师范大学研招办:0579-82282645、82283026 E-mail:yzb@zjnu.cn

法政学院:袁老师,0579-82298620

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:邓老师,汪老师,0579-82283869

十一、各地区招生点联系方式

考生可与就近的招生点咨询有关招生情况

金华人事培训中心 联系人:吕老师 联系电话:0579-82466706

丽水市委党校 联系人:刘老师何老师联系电话:0578-2296518

台州学院 联系人:张老师 联系电话:0576-85137052

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:王老师 联系电话:0577-88373432

浙师大杭州校区2号楼三楼2320室(杭州市文二路125号),蔡老师,0571-88085682,88085812

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:章老师 联系电话:0571-87692813

浙江海洋学院成教院 联系人:王老师 联系电话:0580-2550058

浙江师范大学研招办

二○一○年六月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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